金融科(国际科)工作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金融企业(含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负责全市创业、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全市外国政府贷款的立项、考察、评估、申报、资金的使用及偿还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财政奖励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等政策性财政金融业务;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及与上述贷款配套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评估谈判、转贷(赠)及偿还工作,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人:陈柏明
联系电话:0712-28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