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研究救助基金的运作;2、负责组织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
3、负责市级救助基金特别专户的设立和管理;
4、负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追偿;
5、负责按时报告和对社会公告救助基金的收支情况;
6、负责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财务预、决算报告;
7、负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和相关业务工作;
8、负责市级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信息宣传等工作;
9、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负责人:李少云
联系电话:0712-283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