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单位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本行业发展需要,选择符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的项目,向同级政府、财政、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地方政府转同级财政、发改委提意见,经地方政府同意后,由地方政府、财政、发改委分别上报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财政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财际〔2009〕19号)文件要求办理。发改委上报项目申请按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欧投行、农发基金申报程序与世、亚行程序基本一致。
项目申报时间:按财政部要求,每年12月底以前上报世行贷款项目,每年5月底以前上报亚行贷款项目,各地应提前2个月向省上报项目。
欧投行、农发基金等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按财政部通知的时间要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