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鄂财监发〔2016〕13号)和《市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案》(孝办发电〔2016〕17号)精神,为做好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大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深入推进我市财政改革和服务孝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督促检查对象
市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高新区财政局。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同步开展,督建结合、查纠并举”的原则,市财政局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永红
副组长:陈爱国
成 员:谈自然 程 军 李幼明 罗培平 毛晓祥
张俊堂 吴学燕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督办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局,张俊堂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分工
1. 综合组。负责拟订方案、计划和工作安排;负责与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其他综合协调落实工作。
人员:张俊堂(组长) 胡志高 吴 俊 武垲翔 杨 添
2. 督查组。指导检查和督办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员:吴学燕(组长) 祁望海 胡小莉 李建彪
3. 材料组。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负责材料综合和情况上报;做好信息收集汇总,编发全市财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简报等;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宣传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人员:陈爱国(组长) 陈 功 袁发享 刘 浩 林 莉
四、督促检查内容
重点对以下六个方面、24个“是否”开展督促检查: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班子成员是否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反廉洁从政“六不准”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财政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等。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是否针对精准扶贫、100件实事、项目审批、教育违规收费、惠农补贴、专项经费监管、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等。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是否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涉及基层和群众“四难”和“四种先生”问题等。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执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严格追责问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六)深化财政改革方面。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严格支出预算约束;是否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公共预算的力度;是否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项收入以收定支的规定;是否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
五、督促检查的方法及步骤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全部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
1. 深入动员。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工作态度,明确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
2. 广泛宣传。利用《孝感日报》、孝感电视台、广播电台、孝感网、孝感财政网、孝感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孝感财政微信公众号、短信、宣传专栏等媒介,广泛宣传财政部门积极服务孝感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全市财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氛围。
3. 公开承诺。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开整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 联络对接。按照市纠风办的规定要求,主动加强与政风督查员的联系对接。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至6月)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开门纳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难点问题、财政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认真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信函、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改进财政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督促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针对征求意见反映的问题,组织干部职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实行责任包保、痕迹管理;认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积极参加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认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明察暗访。为配合市纠风办明察暗访,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从6月份开始,对局内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窗口单位的责任清单、办事流程、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明察暗访。对于突出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至10月)
1. 边查边改。各单位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工作会,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
2. 集中整改。各单位对上一阶段中反映的问题、征求的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销号式整改。针对重点问题,要实行一个专项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要想方设法重点解决;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强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要确保调查处理率、回访率达到100%,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切感受到财政部门接受监督的诚意、整改工作的力度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3.兑现社会承诺。认真对待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以解决群众投诉问题的满意度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公开承诺的事项兑现落实到位。
4. 建章立制。各单位要结合问题整改,创新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监督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健全本单位履职尽责的标准化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标准化、优质化水平,确保督促检查工作的效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风险大排查,针对风险点加强预警防控,深入研究如何加强履职尽责,特别是对直接面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岗位和人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有具体可行、科学有效的办法和措施,防止“少数影响全局”现象。
(四)接受测评阶段(10月至11月)
1.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积极配合市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主要侧重于财政部门的服务和工作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抽样调查的质量效果。
2.主动配合社会问卷调查测评。积极配合市纠风办统一组织的问卷调查测评活动,及时掌握情况,严守工作纪律,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3.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市纠风办要求,及时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代表等沟通汇报,积极主动接受集中民主评议。
(五)考核总结阶段(11月)
1. 加强考核通报。年底,市纠风办将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督促检查结果。市局将参照上述办法,对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加强对各单位履职尽责主体责任的考核。
2. 巩固深化成果。认真分析总结督促检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如实上报市财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汇总相关情况向省厅和市纠风办上报工作总结报告。
3. 检查结果运用。市局将督促检查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对检查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及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督促检查的主要活动
(一)开展思想大讨论。一是组织开展一次“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促进发展”交流研讨活动,促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开展;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两学一做”交流研讨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履职尽责”交流研讨活动,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求、任务人人皆知。
(二)进行标准大清理。一是按现行法律法规,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等财政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和完善,确保工作要求准确化;二是对财政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清理,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化;三是对各单位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清理,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化;四是对各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清理,确保工作职能明晰化。
(三)组织沟通大走访。一是查找问题大走访,走访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服务对象,从外部查找财政部门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征求意见大走访,走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改进财政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整改反馈大走访,走访群众或服务对象,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整改计划或情况说明。
(四)实施专项大治理。一是于今年4至10月,由财政牵头,联合审计、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实施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二是在今年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对问题突出的民生财政专项资金,就其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四是作为专项治理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五)改进作风大整改。一是深化“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深化“三抓一促”活动,深入开展“三查”、“三评”、 “三问”;二是瞄准作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以劳动纪律、财务报销、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服务态度、廉政建设、追责问责等为重点内容的系列专项清查,以高压态势反“四风”、刹歪风、正行风。
(六)构建内部大规范。一是建立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构建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切实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建立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工作责任清单制,根据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结合各单位的机构职责,制定各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的工作任务落实清单,用以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认真梳理岗位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构建党组、纪检组、党支部、支部纪检委员的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
(七)探索管理大创新。一是创新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试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的调控空间;搭建税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管税,实行依法计征、应收尽收、及时缴库。二是创新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探索建立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强化收费公示工作,加强收费监管;探索财政票据监管电子化改革。三是创新国库管理。建立以授权支付为主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四是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采购网上备案。五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设立2支以上产业发展子基金,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三大工程”的推进;利用生产调度资金,通过集合贷、增信贷等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扩大续贷周转金规模,帮助企业解决还旧借新中的资金难题;研究设立市本级PPP基金,扩大 PPP模式应用范围,进一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应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黄永红同志为全市财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为所分管或联系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全面依法履职、提升财政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抓好推进落实,务求取得成效。
(二)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就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信访台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对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做法要固化为制度,推动履职尽责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追责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要确保各项公开承诺、服务措施和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承诺不兑现、整改不到位,以及督促检查期间发生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逐级追究责任。
(四)注重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处理好督促检查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各项正常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各项重点活动,确保不冲突、不重复、不走形式,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推进今年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努力实现互促共赢,不断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