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履职尽责工作抓实抓深,确保各项工作按目标计划完成,有效提振我市财政干部精神风貌,推进干部善作为、主作为、勇作为,促进队伍作风根本好转。局“履责尽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不同阶段不同任务对全市财政系统推进履职尽责情况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督促检查。为确保督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范围和对象
孝感市财政局(含所属二级单位)、县市区财政系统、高新区财政局及全市财政干部职工。
二、督查内容
(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是否全员参与;领导是否重视,措施是否有力;认识是否到位,行动是否迅速,宣传是否广泛深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有特色切实可行;目标是否明确符合省厅提出的要求;任务是否有线路图时间表,工作进度是否符合省市要求部署;责任是否明确,问责是否到人;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是否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征求不同层面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是否做到全覆盖,群众利益诉求和监督互动渠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立了意见箱、举报电话、网络投诉等监督投诉平台,是否及时解决并回应群众(部门)关切的问题;整改本部门存在问题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了推进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等。
(二)履职尽责情况。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和问责追责机制;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是否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否针对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廉洁行政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建立源头治腐、作风建设等反腐工作机制;是否坚决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2、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立足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预算法》等各类财政法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在资金分配和财政监管中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结果。
3、勤政为民强化监管情况。是否针对精准扶贫、100件实事、惠农补贴、项目审批、教育收费、专项资金、“三资监管”、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追责问责到人,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是否采取得力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4、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具体规定,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是否及时对外公开财政政策、办事流程、资金分配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是否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优化服务的举措,切实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的“三乱”行为;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是否到位。
(三)廉洁行政,遵纪守法情况。
廉洁行政各项规定是否得以认真贯彻落实,是否存在违反《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规定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是否规范管理单位“三公”经费和机关公务出行及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等。
三、督查方法及时间
1、班子成员率督导组按照《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对包保县(市区)财政系统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进行督导,对干部作风纪律进行抽查暗访。(5月中下旬)
2、局履职尽责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县(市区)财政系统推进履职尽责工作情况、作风纪律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市局作风纪律情况、干部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5月底—6月初)
3、班子成员率督导组按照《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对包保县(市区)财政系统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第三阶段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前期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干部作风纪律、履职尽责、优质服务、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同时按照对所管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6月底)
4、局履职尽责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市局所属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日程安排表》和《市财政局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要求推进履职尽责情况,作风纪律优化服务情况、落实各项政策的履职情况、廉洁行政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县(市区)财政系统前期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作风纪律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7月中旬)
5、班子成员率督导组按照《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对包保县(市区)财政系统的问题整改及反馈、履职尽责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为重点的第三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第四阶段迎接测评的准备情况进行督导。对干部作风纪律、优质服务、落实各项政策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洁行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9月中上旬)
6、局履职尽责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县(市区)财政系统问题整改反馈情况、干部作风纪律及优化服务情况、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履职情况、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市局所属单位建立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坚持廉洁行政的制度建设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行督查。(9月上旬)
7、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财政部门作风纪律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廉洁行政情况进行暗访和抽样调查。(5月—10月)
8、聘请监督员对全市财政部门作风纪律、履职尽责、廉洁行政、服务民生和发展等情况开展暗访抽查。(5月—10月)
9、请前来局机关办事的人员,现场填写《评价表》,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测评。(长期)
四、督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1、督查方式:听汇报、看资料、查账目、随机询问、个别座谈、明查暗访、抽样调查、走访“两委员一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
2、结果运用:各督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局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集中将问题反馈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并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视问题性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五、要求
1、明责任,强督导。督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坚持有责必履,失职必追。各督导组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任务记于心、责任扛上肩。准确把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日程安排,适时了解省市和局关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新动态、新精神,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和反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研究整改,加强上下沟通,主动统筹协调,强化督导。
2、对准焦,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目标,聚焦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突出惠民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服务发展等重点,强化督导。按照统一部署,针对督查对象的实际情况,细化督查方案和措施,科学安排,真查实导,务求实效。
3、守纪律,作表率。督查人员要讲政治、守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带头执行廉政规定,保守秘密,做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的带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