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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出实招 深度打造管控链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7-08-28 点击: 次

2017年,湖北省从预算绩效管理薄弱环节入手,推动顶层设计、跟踪管理和结果应用,深度打造预算绩效管理管控链,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由“形”及“神”的转变,做到绩效管理工作亦有“绩效”。

一是打造制度约束之链,以省人大名义出台重大事项决定。近几年,湖北省财政厅积极推动人大深度参与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评价等工作,借助人大力量不断推进全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落实好新《预算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出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由省人大预工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组成工作专班负责起草,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决定》出台后,将为全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增强法律约束力,推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跨越。

二是强化结果应用之链,落实新预算法的法定要求。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审议部门决算的同时审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省财政厅认真谋划,及时启动绩效评价工作,加大绩效评价过程督办力度,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与时效,7月上旬,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项目”等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省级决算的参阅件,首次落实了《预算法》关于人大在审议决算草案时审查重点支出绩效情况的法定要求,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和热烈反响。

三是创新结果监督之链,启动绩效再评价工作。求真务实是湖北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理念之一,在追求绩效管理工作覆盖面的同时,更注重对工作质量的把控。数据的真实性是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关系到绩效评价报告的可靠性和使用价值。2017年,湖北省财政厅在多年绩效自评报告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启动财政再评价工作,按照20%的抽查面,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复核省直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的基础数据,检验部门提交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并对绩效目标体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创新考核方式,将绩效自评随机抽查结果与部门整体考核挂钩,督促部门强化绩效自评责任,提高绩效自评质量,为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供“信用凭证”。

(文章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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