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相关单位:
现将《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孝感市财政局
2016年 5 月13日
《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孝发制发[2016]7号)和我局《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孝财监发[2016]43号)要求,为落实好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市财政局和县市区财政局机关及受财政局委托对外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二级单位,2015年以来,按照年初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对外开展的财政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均属本方案自查自纠检查范围。
二、工作目标
从财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入手,找出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财政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在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处理决定等方面存在的程序不到位、要件不齐全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财政系统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
三、检查内容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财政局二级单位开展财政检查是否受财政局委托或以财政局名义对外执法;所有参与执法检查人员是否持有行政执法证。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是否规范。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在财政公众网上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处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是否履行“两法衔接”工作职责。财政检查案卷归档是否合法规范。
4、落实复议决定及行政判决裁定情况。是否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建议书或意见书内容,是否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内容。
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是否按照《孝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要求出庭应诉。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局内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自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局内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评查案卷,找出财政系统财政检查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并及时整改,县市区财政局和局内相关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情况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书面报送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财政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不断规范财政检查行为,提高财政检查工作水平。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活动涉及全市财政系统每名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任务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依法问责。市财政局将结合全市财政系统2016年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予以通报。